時間:2007/11/7點擊:3011次
按照建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共同頒布的《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廣東省建設廳近日發出《關于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通知》。
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規范和施工圖及設計文件的要求,結合工程的施工特點,認真編制和實施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方案,對從事建筑節能工程施工作業的人員,施工前必須做好技術交底,并進行必要的操作培訓;監理企業要認真履行責任,嚴格實施建筑節能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查,結合工程特點,制定有關建筑節能工程施工的監理細則,加強施工過程的質量管理,認真做好建筑節能工程驗收工作,確保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
通知要求,工程質量監督站在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要重點審查施工企業的建筑節能施工方案的內容;要加強對工程施工執行規范的檢查和抽查,對違反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達不到要求的要提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通知要求,加強對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的監督,規定凡于10月1日起新開工的,以及建筑節能分部工程尚未施工的民用建筑工程,應當嚴格按照規范或相應的地方標準進行施工質量監督,不符合強制性條文規定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予以備案及交付使用;規范實施前已開工的在建工程,建筑節能分部施工具備條件的也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施工質量監督。對違反建筑節能有關規定和規范強制性條文行為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不執行規范問題突出的施工企業要公開曝光。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