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07/4/23點擊:2845次
日前,建設部發出通知,提醒各地防范以支持新農村建設和村鎮建設等名義進行的詐騙活動。
在《關于防范以支持新農村建設和村鎮建設等名義進行詐騙活動的通知》(建辦村函〔2007〕229號,以下簡稱《通知》)中指出,近年來,社會上一些組織和個人打著支持新農村建設、全國重點鎮建設等幌子到各地詐騙,誤導和欺騙當地干部群眾,干擾地方的新農村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有的已經造成了惡劣影響。
為貫徹落實中央精神,維護新農村建設和村鎮建設的正常秩序,保障基層政府和干部群眾的利益,《通知》就防范以支持新農村建設和村鎮建設等名義搞詐騙活動的有關問題提出了下列要求:
一、充分認識以支持新農村建設和村鎮建設等名義行騙造成的危害,提高防范意識。目前,社會上一些不法組織、不法分子利用農村地區信息相對閉塞的特點,打著各種支持新農村建設和村鎮建設的旗號行騙,不但影響了基層對國家政策的正確理解和貫徹落實,干擾了地方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不必要的財物損失,而且損害了建設部門的社會形象。此類詐騙活動往往利用現代化的傳媒工具,具有手段隱蔽、欺騙性強等特點,涉及范圍廣,易于引發不穩定因素。各地建設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其危害性,增強政治責任感,提高主動防范意識。
二、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識騙、防騙能力。根據各地反映的情況,當前不法組織、不法分子慣用的行騙手段主要有以下四種形式:一是偽造或篡改政府部門文件。比如,篡改建設部等六部委下發的《關于公布全國重點鎮名單的通知》(建村〔2004〕23號),以能夠提供高額貸款誘騙基層政府。二是打著受有關政府部門委托的幌子,以“投資咨詢機構”、“慈善基金”等名義向地方政府發布虛假信息和指示。三是以投資建設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違規搞開發建設。四是冒充建設部名義,以舉辦培訓班、研討班、編撰《中國小城鎮建設年鑒》(創刊號)及各種書刊、推銷書籍、項目評優、建網站、拉廣告、要贊助等形式騙取錢財。各地要廣泛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傳媒手段,及時曝光不法組織、不法分子的上述慣用行騙手段,提高基層廣大干部群眾對此類活動的辨別能力。
三、加強組織領導,及時查處并曝光、報告有關詐騙活動。各地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周密部署,建立起群眾舉報、媒體監督、日常監管與嚴肅查處相結合的預警和處理機制。要加強與建設部及相關部門的溝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各種以支持新農村建設和村鎮建設等名義行騙的行為。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對此類詐騙活動的監控,一旦發現要立即商有關部門查處、制止和曝光,并將情況及時告建設部村鎮建設辦公室。《通知》重申,凡以建設部或建設部村鎮建設辦公室名義舉辦的各類活動,須以建設部或建設部村鎮建設辦公室的正式發文為準。各地在工作中發現的情況或問題,請及時與建設部有關部門聯系。
摘自:中國建設報